主旨:有關本縣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推動時程及配合事項,請查照
說明:
1、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7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12701320號開會通知單召開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111年縣市第3次工作會議事項辦理。
2、為加速本縣學校對外頻寬升級(最少300M)及無線Ap(班班有專屬AP)補充建置案進度,廠商到校前會先連絡,請學校配合廠商盤點與查線。
3、各項前瞻案補助設備(Cat6網點、交換器、無線AP等)皆在保固範圍中,若學校自行搬遷移除硬體設備或變更設定(重置AP),致使廠商無法進行盤點或維護,回復原有設定或排除故障所產生經費則由貴校自行處理,教育處不予補助(如示意圖)。
4、目前各項標案有限,皆以建置或補強「班級教室」為優先,行政辦公室或專科教室則暫不補助。若學校自籌經費或接受補助欲採購更新學校其他網路架構時,請依下列規範要求廠商,或依規定增列至政府電子採購網「公開徵求」說明事項」中
花蓮縣教育網路建置架構規範
線路建置
交換器設定
無線網路設定
智慧網管設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