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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姿榕 - 常見問題 | 2022-10-05 | 點閱數: 469

一、目前縣內針對班級或學生實施居家遠距教學採【各校彈性認定】,欲實施線 上學習學校應先主動評估其校內狀況,包含盤點既有資訊設備、線上學習資源及 實施班級之課程計畫,備妥後始得進行。

二、承上,各校經調查校內情況後,若評估現有量能不足因應班級個案或校內大 規模停止到校授課,可透過本府教育處停課不停學官方網站(網址如下)及來電洽 詢相關資源支應及借用事宜。

三、各校應確實掌握近年相關計畫挹注校內之載具或設備數量;另因本處設備資 源有限,故申請時請以【校】為單位統一借用(個別家長、學生恕不受理),本處 設備借用原則優先以【弱勢學生】身分認定,弱勢學生認定基準為:中低收入戶、 低收入戶、清寒、導師認定(緊急或遭逢變故)等,請學校借用前務必先行統計釐 清。 四、居家(遠距)教學設備借用內容: (一)借用單位:教育處教育網路中心/聯絡電話:03-8462860 轉 501-503 或 507-509。 (二)設備內容: 1.提供 4G 無線網卡借用 2.提供無線分享器借用 3.提供載具 Chromebook 借用 (三)因設備資源有限,請學校針對現況之所需數量申請,請勿預防性申請借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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